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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03-22

  ayx爱游戏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139,746,626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6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总额为5,023,594,601.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6,894,189,505.3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22年,在地缘冲突升级、通胀上行等不利因素的冲击下,全球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速下滑。化工行业面临能源价格上涨,行业成本显著抬升,产品价格剧烈波动,行业景气度下降的不利形势。

  尽管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诸多风险挑战,但中国经济稳中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国内石化化工行业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百万吨乙烯、千万吨炼油、西气东输等特大工程相继实施,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陆续投产,高端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不断突破,行业转向高质量发展,产业优化升级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万华目前已形成产业链高度整合,深度一体化的聚氨酯、石化、精细化学品、新兴材料四大产业集群,通过持续加大技术创新、不断拓展国际化布局、深化构建卓越运营体系,公司持续快速发展。7月25日,美国《化学与工程新闻》(C&EN)发布2022年全球化工企业50强名单,万华化学位列第17名,较2021年大幅上升12位。

  大宗异氰酸酯分为MDI和TDI两类。截至2022年末公司在烟台拥有110万吨/年MDI、30万吨/年TDI装置,在宁波拥有120万吨/年MDI装置,在匈牙利BC公司拥有35万吨/年MDI、25万吨/年TDI装置,在福建拥有40万吨/年的MDI装置、10万吨/年TDI装置。公司是目前全球最大的MDI供应商和全球第三大TDI供应商。

  聚醚多元醇是聚氨酯产业另一关键原料,与异氰酸酯有极强的协同效应。公司在聚醚业务领域已经发展成为家电、家居、汽车、涂料等下业的核心供应商,成为客户信赖的差异化解决方案提供商,成为中国市场领先、世界一流的聚醚多元醇供应商。

  石化业务目前主要发展C2、C3和C4烯烃衍生物,致力于成为具有独特竞争优势,最具影响力的高端烯烃及衍生物供应商。

  万华依托世界级规模PO/AE一体化装置和大乙烯装置,不断拓宽C2、C3、C4产业链条;以100万吨/年乙烯及75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为源头,实现产业链联动和价值链协同;正在建设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并向下游高端聚烯烃延伸。

  该板块包括功能化学品事业部、新材料事业部、表面材料事业部、高性能聚合物事业部、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功能化学品事业部拥有脂肪族异氰酸酯、特种胺、香料、特种化学品等多个产品系列。功能化学品事业部关注客户需求,致力于为下游客户提供高性能、质量稳定的产品,提高最终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新材料事业部产品主要包括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TPU)、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水处理膜材料、改性聚丙烯(PP)、聚烯烃弹性体(POE)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服装鞋材、汽车家电、光伏新能源、光学显示及消费电子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创新性、定制化综合材料解决方案。

  表面材料事业部致力于环保型表面材料、SAP、有机硅胶粘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产品领域涵盖建筑材料、工业涂料、粘合剂、织物涂层、生态合成革、个人护理、家庭护理、卫生、包装。

  高性能聚合物事业部业务主要包括聚碳酸酯(PC),特种尼龙(PA12),生物降解材料等高端聚合物以及产业链相关化学品。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5G 通讯、医疗健康、电子电器、高端光学、绿色包装等领域,为客户提供高品质聚合物产品和专业化技术服务。

  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主要包括三元正极材料、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溶剂等。

  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业务主要包括半导体领域、电子电器领域涉及相关材料、化工原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655.65亿元,同比增加13.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34亿元,同比减少34.14%;每股收益5.17元。

  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008.43亿元,同比增长5.53%;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68.45亿元,同比增长12.18%;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75%,同比下降19.78个百分点;每股净资产24.47元,同比增长12.14%;资产负债率59.50%,同比下降2.83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3-18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路1号,烟台金海岸希尔顿酒店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部分公告已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烟台中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中凯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传线-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烟台市开发区三亚路3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3-2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全部通过本项议案;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股东烟台中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中凯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情况并在董事会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房屋及土地租赁等业务,2022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房屋及土地租赁等业务,2023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经营范围:制鞋材料、钢材、木材、水泥、普通机械及配件、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不含鞭炮)、五金交电、装饰材料、洗涤剂、电瓶用液、煤炭的批发,场地、设备、设施租赁、仓储服务;以自有资金对煤炭、煤化工、节能建材、生态板行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经营范围:制造农作物秸秆生态板、生态粘合剂及设备、木工机械设备;技术开发;销售自产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关联关系:联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新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公司有高管在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

  经营范围: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盐酸、次氯酸钠溶液、丙酮、硫酸等的销售;食品添加剂、工业盐的销售;蒸汽、纯水、磷酸铁锂的生产与销售;自有场地、房屋、设备的租赁;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联营公司(公司持有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50%股权,公司有高管在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经营范围:货物装卸、仓储(不含危险品),国际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人工环境技术、超净排放技术、制冷空调、压缩机技术、锅炉供暖替代技术、能源综合利用技术、环保节能技术、压力容器及换热技术研发;以上技术范围内设备、电气设备及零部件的制造、销售、服务(凭生产许可证经营);以上技术范围内成套工程的设计、咨询、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对外承包工程;钢结构设计制作安装、防腐保温工程;房屋租赁。

  经营范围:氨纶、芳纶系列产品的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零售;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联营公司(公司持有河海新能源发展(烟台)有限公司49%股权,公司有高管在其母公司担任董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供冷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联营公司(公司持有万华晟达(山东)交通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公司有高管在万华晟达(山东)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公司与万华实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和房屋租赁,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签订租赁合同。

  2、公司与万华禾香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PM产品,公司与其之间本着长期合作、ayx爱游戏平等互惠的定价原则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价格执行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3、公司与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烧碱产品,采购其水、电、蒸汽并接受劳务。公司与其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定价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4、公司与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在港区内为公司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公司与其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定价原则签订采购合同,合同中价格执行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5、公司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MDI产品。公司与其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定价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6、公司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PM产品,向其采购备品备件并接受劳务。公司与其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定价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7、公司与河海新能源发展(烟台)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公司与其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定价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8、公司与万华晟达(山东)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销售MDI产品。公司与其本着长期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定价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中的约定为准。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正常、持续的生产经营,公司与万华实业之间发生的土地及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均为受地域的限制,发生关联交易不可避免。

  公司与万华禾香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海新能源发展(烟台)有限公司以及万华晟达(山东)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产品购销业务,只要其持续经营,与其发生关联交易是不可避免的。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了该项议案,认为该议案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廖增太、寇光武、华卫琦、郭兴田、荣锋、陈殿欣、王清春)已回避表决,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股东烟台中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中凯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3-2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适应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水平,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119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及合规管理、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119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环境、社会及治理委员会(“ESG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124条 环境、社会及治理委员会(“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3-1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荣锋董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授权陈殿欣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张锦董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授权武常岐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3月8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材料于会议召开时现场发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3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荣锋董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授权陈殿欣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张锦董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授权武常岐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裁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139,746,626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6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总额为5,023,594,601.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6,894,189,505.3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20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投资完成情况及2023年投资计划的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定的审计收费标准是根据国际惯例,按照其合伙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实际工作时间以及应用的技术水平与经验确定,2022年度支付国内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450万元(含增值税),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含增值税)。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服务机构,聘用期一年。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21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本项议案关联董事廖增太先生、寇光武先生、华卫琦先生、荣锋先生、陈殿欣女士、王清春先生、郭兴田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四位董事参与表决,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22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同意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23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同意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到期继续注册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24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到期,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决定提名廖增太先生、寇光武先生、华卫琦先生、荣锋先生、陈殿欣女士、王清春先生、郭兴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武常岐先生、王化成先生、马玉国先生、李忠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18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廖增太,男,1963年4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烟台合成革总厂技术科设计员、MDI分厂设备动力科副科长、二期工程技术组组长、厂长助理、副厂长,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总经理,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廖增太先生2021年获“全国优秀员”荣誉称号;2013年获“山东省优秀企业家”称号;2007年12月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二位,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2006年10月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进步特等奖第二位;2005年5月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寇光武,男,1966年2月出生,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公司财务部成本科副科长、科长、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裁。

  华卫琦,男,1972年3月出生,化工专业博士,MBA,并先后入选中组部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华卫琦2001年1月加入万华,历任化工过程研究所所长、发展规划部部长、技术研究部部长、中央研究院院长、公司技术总监,现任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万华中央研究院院长、国家聚氨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在万华工作期间,组建培育出了一支千余人的研发创新团队,先后主持和承担国家科技支撑、863、国际科技合作、省市重大科技专项等10余项,推动MDI技术多次更新换代,并开发成功了ADI、MDI废盐水回用等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累计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60余件,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和二等奖4项,以及中国青年科技奖、求是杰出青年科技成果转化奖、山东省优秀发明家(记一等功)、山东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荣锋,男,1965年1月出生,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烟台市财政驻厂员管理处工业科科员,栖霞县臧家庄镇挂职副镇长,烟台市财政驻厂员管理处副科长,烟台市国资委统计评价科副科长、统计评价科科长、总会计师、副主任。

  现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殿欣,女,1966年2月出生,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烟台化工采购供应站职员、烟台市国有资产评估中心职员、烟台市国有资产评估中心副主任、烟台市国资局资产评估管理科副科长、烟台市国资委资产评估管理科副科长、烟台市国资委机关支部专职副书记、烟台市国资委产权管理科科长、烟台市国资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产权管理科科长、烟台市国资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

  现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清春,男,1980年1月出生,党员,本科学历,资产评估师、会计师。历任莱阳市谭格庄镇人民政府、共青团莱阳市委、莱阳市直机关工委科员,烟台市国资委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产权管理科副科长、主任科员、科长。

  现任烟台市国资委派驻市管企业外部董事总召集人、外部董事党支部书记;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烟台蓝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召集人;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烟台海上世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郭兴田,男,1961年5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烟台合成革总厂财务处成本科副科长、科长、财务部副部长,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部长,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现任万华禾香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司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武常岐,男,1955年出生,博士 ,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管理学院院长,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武教授主要的研究领域为战略管理、国际商务和企业创新,教授曾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战略”和 “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海外并购战略研究”,并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 “移动互联产业总体研究”。武教授还应邀为政府、企业和国际机构提供咨询和顾问服务,并担任“十二五”和“十三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规划总体组专家、“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规划编制指导专家组专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管理科学学会战略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会长。

  王化成,男,1963年1月生,博士,著名会计学者,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聘任的二级教授,首批聘任的杰出学者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财政部首批会计名家。曾任华夏银行、长城证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教授、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教授曾先后获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北京市优秀教师,中国人民大学十大优秀员,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最佳EMBA教师等诸多奖项。王教授兼任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中国成本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兼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首都经贸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多所高校兼职教授。

  马玉国,男,1972年出生,博士,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术课题组长。现任北京大学副教务长,北京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主任,北京大学软物质科学与工程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分子工程苏南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附属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中国化学会高压化学专门委员会副主任。

  马教授的研究领域是高分子化学和超分子化学,主要关注非共价作用调控和有机/聚合物材料的构筑,带领的研究小组已经在非共价作用调控有机化学反应、大分子结构自组装、有机/聚合物光电功能材料、烯烃的催化聚合等几个方面的研究上取得进展。至今已在国际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了相关论文100余篇。申请中国专利8项,已获授权6项,作为第一申请人6项。受邀撰写英文专著一章、中文三章。